【合肥市】2017年上半年自考成绩转到外省的时间及办理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21-03-01 编辑整理:安徽省自考网 【字体:

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皖招考函〔2015〕275号),我省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电子转考,转到省外办理时间和程序:

(1)转出办理时间:3月7日—8日

(2)地点:市考院(金寨路322号)北三楼自考二室

接待办理时间:上午8:20-----11:20;下午3:00----5:00

(3)本人凭打印的http://zk.ahzsks.cn/Login.aspx考生本人信息表、身份证现场办理。信息表上注明:转到省份和地市,以及当地的准考证号码

 

转到外省注意事项:

1、本人办理,现场确认不得代办

2、无外省的准考证号码无法办理转出手续

3、考生如在省外借考不必办理转出手续,可将在省外取得的合格成绩转回申请毕业。

4、本省范围内不需办理转考手续,只要在新地市作新生报考,合格成绩全省通用

5、已办理过转出手续者,相应成绩不得重复办理

6、根据省考院安排每年的转出时间:上半年3月份、下半年9月份

7、请在规定时间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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